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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
 中监所函〔2015〕235号 
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 举办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
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兽药监察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监察所,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: 
	   为提高兽药残留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和水平,更好地承担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等任务,我 一、培训对象 各单位专职从事兽药残留检测的技术人员(限1-2名) 二、培训内容 
	  兽药残留检测样品前处理技术及质量控制、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制修订中的问题分析、高分辨质 三、培训时间 2015年6月25日 四、培训地点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五、培训日程 
 六、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24日,北京中监宾馆(中关村南大街8号,前台电话:010-62103700)。 七、费用 学员交通费自理,其他费用由我所承担(住宿统一安排)。 八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:王峰 联系电话:(010)62103538 传 真:(010)62103539 
 附件: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
 
 
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15年5月15日 
 
 
 附件 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
 注:请于6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010-62103539 残留培训班通知.docx http://www.ivdc.org.cn/tz/201505/t20150528_44257.htm (责任编辑:admin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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